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曾任鹤岗市副市长 。
- 涉案金额:侵吞、骗取公共财物29亿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892万余元,涉案总金额逾31亿元 。
- 案件进展:2018年11月逃匿境外,2025年8月法院裁定没收14亿余元资金及1021处房产等涉案财产,为国家挽回损失3亿余元 。
- 法律意义:系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案件,彰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反腐决心 。
案件详情
李传良利用担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市国资办主任、副市长及鹤岗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实施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受贿,挪用公款,违规干预工程等多项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2018年其外逃后,由黑龙江省监委立案调查,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最终通过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实现部分赃款赃物追缴 。
权威来源
- 2026年3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披露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