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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执行现场!滁州干警蹲守18小时,将某百货公司负责人成功拘留!

“各小组注意,被执行人已进入合肥某小区。”“一组堵住楼梯,北阳台对面去个人防止翻墙头。”“有人开门了,立即行动!”

这是在破案?不,这是真实的法院执行现场。让我们一起回到执行现场一探究竟。

 

执行回顾

 

安徽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与滁州市某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货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百货公司支付房地产公司租金773500元及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并如期返还商铺。判决生效后,百货公司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房地产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经全面查控,未发现百货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查证到百货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是刘某。但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刘某到院处理,均被其拒绝。就在此时,一条关键线索打开了案件的突破口——刘某现身合肥。法院立即组织干警前往合肥查找刘某踪迹。

11月14日,行动当天,根据前期掌握线索,执行干警推测刘某可能随时出现在其两处住所处。为保万无一失,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对两个小区进行排查。蹲守一段时间后,一组干警发现刘某开车进入了某小区,并成功锁定刘某所在楼栋,但无法确定具体楼层。为防止“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决定原地轮班蹲守。经一晚盯梢后,执行干警基本锁定刘某住所。次日中午,一女子从“嫌疑”房屋中走出,执行干警巧妙抓住该女子回家时机,抢先进入房屋,与毫无防备的刘某“四目相对”。至此,长达18小时的蹲守终于画上圆满句号。当天,刘某因始终拒不给付案款,被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来源:琅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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